战略性变革理论

在目的论式的变革中,参与者是依据来自外部环境中的关于新事件、新机会,甚至新威胁等信息来开创战略性变革。

战略性变革关注组织在适应环境中获得竞争优势的行动,这些竞争优势源于组织的愿景、前景、价值观以及组织目标。

在一个混乱的环境中,竞争者的行为以及环境中其他因素均是不可预测的,战略性变革主要依靠组织能力来保持其灵活性,创造独特的竞争能力,并可以再次成为改革者。

以下的准则是产生和支持这种灵活性所必须:

公司有必要更多地依赖最切近一线商业脉搏的合作者,因为从中可以感受到革新的变动。用自上而下的战略意图来限制他们可能会事与愿违,但他们的革新观念需要由一种主导性的哲学来规范——也即公司能从中抓住机会的更广阔的前景。

在组织试图与竞争者或者其他商业领域的公司,实施合作或竞争战略时,环境因素对组织的决策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些合作安排被称之为跨组织关系(IORs),它们表现为不同的形式,包括合伙关系、战略联盟、合资企业以及合作研究等。

与合作性冲突解决模式类似,合作变革指两个或多个、竞争的或互异的组织,发展出代表着所有各方共同利益的高级目标。这些当事方看重的共同利益,主要聚焦在创生一个新的产品或服务,拓展新客户,以及获取新的或稀缺资源的目标。

IORs使多个行动者在无界或特定的时间内,为了回应不确定的环境而联合起力,并与环境开展互动。进入这些关系的当事方相互往来时,主要依赖的是对信任、效率、公平等观念的共同认知,有时也需要把这种安排编纂成正式的协议。.

合作性的变革也有其不利之处。

考虑到需要管理的资源数量和种类众多,这种方式可能过于昂贵并太具威胁性,也许不能统一各方之间由于历史积淀所既存的在价值观和目标等方面的重大分歧,并因此可能削弱组织合伙人处理海量增长的信息和互相依赖的能力。

在高度竞争的环境下,合作式变革似乎是违反直觉的。

但是,大量公司,比如微软和北电,却利用这种方式合作开发新的产品,比如交流软件。

许多非营利组织在合作式变革的过程中联合起来,从而积累了资金并最终实现了非营利组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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